业务员私下签了货损赔偿协议,货代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这个业务员啊,我都怀疑他是派过来的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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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大货代公司的老板和小姜是同学,小姜是光头强货代公司的业务员。

熊大接到一票货到韩国,商品为氧化铝白色粉末,15吨,成交方式CIF,总价81,000美元。需要内装的,熊大就照顾自己的同学小姜的业务,就订给了光头强货代公司的小姜。

然后就是送货到仓库,内装,上船,付款,放单。

韩国收货人收到货后,发现已经发霉,全部货物都没用了。发货人就说好吧,货值81000美元我退给你再重新给你发一点货当补偿,免费

然后发货人就找熊大,你个王八蛋怎么干的活,这次重发的运费你全承担了,熊大接了货出了事,就默默承担了一切。

—02—

解决完收货人的事,继续下一步,CIF嘛,发货人自己买了货运保险,这时候熊大、发货人、保险公司三家坐下来商量了,处理结果:保险公司赔发货人2万美元,熊大赔发货人2万美元,然后发货人保证不找熊大和保险公司了,保险公司也保证不找熊大追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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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没多久,熊大就把光头强公司和员工小姜一起告上法院,要求其公司和员工一起赔自己损失人民币142,300元,理由:

熊大现在手里有个《海运货物赔偿协议》,里面写了,因为*****(物损的经过),小姜无条件赔偿熊大公司损失6万美元(即折合39万元)。小姜签字按了手印。上述协议签署后,小姜仅支付2万元人民币后就没付过了

因为小姜是代表光头强公司签的,所以光头强公司和小姜要一起把剩下的钱付清。

光头强公司说:

1、在整个货运代理过程中,我们完全按照熊大公司的要求进行装箱,并拍照取证,取得熊大的同意后再封箱,涉案货损与光头强公司没有直接关联性。

2、赔偿协议不知道是什么鬼,小姜私下跟对方签的,公司不知道,也不承认有效性。

小姜说:协议我是代表光头强公司签,我只是员工,应该公司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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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说:

先确定一下货损是谁的责任,在货运代理合同关系下,接货的货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应以负有过错为要件

光头强公司找的仓库装箱时并未派人在现场监督,装箱当日有下雨,而装箱是在露天场地进行,装箱时的照片显示装箱完毕后集装箱的地板是湿的,而受损货物的照片也显示货物的包装有受潮发霉的情况。

并且,货损发生后,光头强也曾向仓库确认情况并通知其国外代理去收货人处了解货损情况,但并没有将结果回复给熊大或提出异议。法院认定,光头强公司并未充分举证证明其在装箱过程中没有过错

小姜在处理公司业务时的行为应认定为职务行为,民事责任应由光头强公司承担,赔偿该协议已构成光头强公司的自认,光头强公司承认在装箱过程中负有过错,应对涉案货损承担赔偿责任


赔多少钱呢?

法院说,你俩对熊大提供的证据之一,发货人赔了收货人81000美元这个损失认可不?光头强说不认可,小姜说认可。那你光头强的员工小姜都说认可了,证据有效。光头强满头黑线。

……

那你俩对熊大提供的,后面补货重发产生的空运费认可不?光头强说不认可,小姜说认可。那你光头强的员工小姜都说认可了,证据有效。光头强又满头黑线。

……

那你俩对熊大提供的,货物发霉之后,检验公司提供的损坏报告认可不?光头强说不认可,小姜说认可。那你光头强的员工小姜都说认可了,证据有效。光头强又又满头黑线。

……

那俩对熊大提供的,小姜按了手印的赔偿协议认可不?光头强说不认可,这下小姜也说不认可了,说是自己喝多了神智不清,熊大诱惑自己签字画押的。法院说:你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没有证据表明该协议是在其受胁迫或缺乏判断能力的情形下签订的,有效。

……

法院认定,小姜自愿由其个人承担涉案货损赔偿责任,于法不悖,法院予以确认。

法院判决:小姜个人赔偿熊大公司的损失人民币14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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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nk Talk:

我的天呐。。。。这个案子不评论了。

注意一下里面对货物损失责任方的判定,接货的知道货损了,然后就不理了的话,大概率全责,所以一定要积极跟进处理。然后就是保险公司的赔偿方案也挺有意思。

END

写公众号只是爱好,吃饭还是靠卖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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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壹流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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