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例很多知识点。
—01—
工厂找货代发货,5条柜上海运至美国火奴鲁鲁,货值202300美元。工厂是隔一手采购的,就让生产厂家发货到货代的仓库装柜。
货代签发了货代提单,CY-CY,收货人开箱发现集装箱内的货物出现严重货损,但集装箱完好无损。
工厂找货代赔,货代不干,工厂就不付运费,货代就把工厂给告了,要求工厂付清运费20万人民币。
工厂看自己被告了,就反诉货代,要求货代赔自己:维修花费、派维修工和翻译过去美国机票啥的、补发货的、收货人扣的钱等等共计87万多。
—02—
法院认为:
焦点问题有:有没有发生货损、发生在谁的责任区间、赔多少
1、双方聊天记录显示,提柜后次日,发货人向工厂反馈货损,工厂和货代沟通了破损事宜。
货损最有可能发生在货物装入集装箱和从集装箱中卸出货物两个过程中,当然也不能完全排除从仓库运至起运港堆场、整个海运过程、从堆场运至收货人场地等环节中发生货损的可能性。
货代提单载明责任期间为CY-CY,但实际上是工厂把货交给货代的指定仓库。货代是承运人。
根据海商法“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的规定,货代的责任期间是自仓库接受货物时起至目的港堆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止。
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向收货人交付货物时,收货人未将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书面通知承运人的,此项交付视为承运人已经按照运输单证的记载交付以及货物状况良好的初步证据。”
解释一下:提柜之后,没有书面通知承运人的,就算货没事,承运人责任结束。
这里最多人会问的,放屁,我特么不拆柜卸货怎么知道货有没有坏。
海商法又规定,“货物灭失或者损坏的情况非显而易见的,在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七日内,集装箱货物交付的次日起连续十五日内,收货人未提交书面通知的,适用前款规定。”
意思就是,整柜的,可以拉走后15天内发现问题,也可以算。
本案中,工厂发现货损后,立即向货代进行了通知,通知邮件中也较为清楚地说明了受损的情况,并附有受损情况的照片。
2、货损发生在谁的责任区间
海商法规定:承运人对货物灭失、损坏或者迟延交付应当负举证责任。
因此,货代作为承运人需要举证货物破损不在自己责任范围内。
货代只提交了装货港装箱时的照片,这些照片限于拍摄角度、光线、视觉差、无法反映客观过程等多方面因素,不能确定排除货物装箱时发生货损的可能性。
货代接到货损通知后,在工厂多次提到装货过程有问题的情况下,既未主动提出检验,也未主动核查受损情况、进而确定损害原因,最终货物被修复,原因分析的基础也已丧失,该后果也应由货代承担。
所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货代把货在良好状态交付给了收货人,推定货损发生于货代责任期间。
3、损失金额
海商法规定:货物发生损坏的,按照货物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货物的修复费用计算赔偿额。
本案中无权威评估机构介入,货损的程度、具体和必要的修复方案无法证明,更换配件数量、残值等有一定存疑,可以酌情减少货代的赔偿金额。
法院认定货代承担60%的责任。
法院判决:
货代赔工厂38万,工厂欠的运费20万抵销,货代再赔给工厂18万就行了。
Tank Talk:
本文知识点:
1、出货代单想免责承运人风险,高低得让客户买保险。
2、货损后15天内书面提出损坏通知,有效。但保险不限这个时间。
3、出了事别躲,该请第三方机构介入就请,要不然麻烦事更多更费钱。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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