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柜后取消出货,活干完就不认账了。一大堆费用呢

众所周知,重庆也有港口的,一般是用驳船驳到上海再上大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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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货代找重庆货代订舱,重庆到胡志明,4月和5月共订了2票共11条柜。分别是4月底到6月底提的柜装的货,一起上6月30号的船。(下文称小货代和庄家)

这里俺也不懂为啥提柜时间能拉长到2个月,应该是重庆港允许这样操作吧。长江航线联盟亢叔是个好同志,长江沿线各港口的问题可以找他。

—02—

7月13日,小货代通知庄家:船到上海没?老外收货人取消订单了,先不做转关、报关放行,等俺通知。

7月17日,小货代通知庄家:客户确定不发货了,11条柜请安排退运。

8月24日,好心的船公司业务跟庄家说:这11条柜会产生高额的滞箱费用,请你们一定和客户提前沟通,必须等滞箱费用确认后才能放货给客户

庄家一听这事,心慌了,就找小货代确认,小货代说没事,发邮件说:“我司确认,抬头2票提单业务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用箱费均按照实际产生为准预计支付,请货到重庆码头后尽快处理好相关海关手续,以便客户及时安排提箱掏箱”

9月底,退运完毕,柜子掏了货也还回码头了。

然后船公司出账单了,大家想一下,4月底开始提柜,9月底还柜,中间多少天,11条柜啊,仓柜租会有多少?

超期费11*40’HC共计超期1159天(明细见附件)合计RMB 621120.00元。

堆存费明细:11*40’HC箱,7.12日卸上海,8.8日上海出运退回重庆,共计28天。7天*8+3天*20+18天*70=RMB 1376元。

附件里详细的注明了每条柜从提到还共计多少天,以及累进柜租的计算方式。

60多万,小货代能收回来就算他厉害喽。

—03—

小货代跟庄家说:关于此次退运的事情,我司也在与客户积极沟通处理,客户提了几点意见,请你与贵司领导及船司反馈,希望得到重视和解决。

1.对于签发了正本提单的外贸退运货物,船司不应该既收取运费,又收取滞箱费。收取相关的运费属于合理项目,收取货退回到重庆以后开始计算超过免用箱期间的滞箱费有一定依据。

2.本货物,对于退运办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时间周折及延期,系因不可抗力及海关引起,发货人对此并无任何过错,也不应该属于发货人责任。

3.根据行业惯例,船公司一般会给予一定的折扣

10月,庄家向船公司支付了超期使用费621120元、堆存费1376元,共计625453元。船公司没有收11条柜的运费

小货代不付钱,庄家就扣了另外3条柜,小货代无奈,跟庄家说:双方对滞箱费本身的费用总额是存在争议的,为减少损失、搁置争议,先行将滞箱费中的421401.49元支付给贵司,请求予以放货,望批复。

庄家同意并放了货。

—04—

然后小货代又不付钱了,庄家就把小货代给告了。剩下的钱得付啊。

法院认为:

1、海运有10天的免箱期,但这是针对目的港的,本案是没到呢就退运,这10天不算。

2、《合同法》规定“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项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庄家依照委托完成货运代理事务,向船公司支付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和上海港堆存费后,要求小货代偿还,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并且小货代邮件确认涉案货物退运“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用箱费均按照实际产生为准预计支付”

3、无证据表明存在小货代说的,庄家和船公司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情形。

法院判决:

小货代全额支付超期使用费、堆存费共计625453元,之前付过的部分扣除掉。

Tank Talk:

要是一条柜出事,弄个三五万块钱费用出来,我相信各位领导也就批准付了,柜子多了费用就多了,能干脆利索的付钱的我相信一个没有。不要考验人性哟。

小货代如果去找货主收钱,货主可能会说:小顾呀,你格局要大呀,你要长远考虑,我们合作下去不说这60多万,600多万都能赚到,这点小钱你都找我收,无论是做人还是做事,你小顾不行啊。活还干得不漂亮,我都顶着领导的压力给你讲好话了,以后生意还是继续合作的。晚上你不得摆一桌给我们领导压压惊啊。飞天不用太多,两箱就够了,身体不太舒服喝不了多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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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财保网 T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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