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货主找物流发了一批货,黄金首饰,总价值30万人民币,收货人收到后,发现少了一部分,丢了17万。
物流公司7月22日出具证明:运单托寄物为贵重饰品,运输发生遗失,遗失物品为黄金饰品,总价值为17万元。
货主拿着证明找保险赔钱,保险公司扣掉免赔啥的,跟货主签了《赔付意向及权益转让书》,向货主赔付15万元。
—02—
众所周知,保险公司赔完钱有代位追偿权的,就找物流公司要钱,物流公司不给,保险公司就把物流公司告了。
物流公司说:
7月22日,我跟货主达成了一致,赔了货主2万,签了协议:货主承诺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我司主张这个权利,本纠纷一次性了结。
所以,货主拿了我的钱,是无权再转让权益给保险公司的。
货主说:
物流公司知道我自己买了保险,但物流公司以不开据遗失证明为由,强行要求我司签署协议,我司为了顺利理赔获得遗失证明才与物流公司就保险之外的部分达成了《赔偿协议书》。因达成该份协议书时还没有确定具体的理赔金额,大概知道能够理赔十五万元,因此双方的赔偿协议书的金额为两万元。
—03—
法院认为:
1、货主和物流公司的《赔偿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在收到物流公司支付的补偿款、遗失证明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物流公司主张任何权利。
2、货主说是被物流公司胁迫签订《赔偿协议书》,但并未提供证据证实。
3、货主放弃对物流公司的权利主张后与保险公司达成《赔付意向及权益转让书》,就已经无效。保险公司不能拿着权益转让书找物流公司追偿。
法院判决:
物流公司无需赔钱。
Tank Talk:
这个案子有意思哈,想必已经有人知道这漏洞在哪了。哇哈哈哈。
代位追偿是保险公司的法定权力,上周有个货代就找我咨询了,柜子到港发现被水泡了,保险公司赔了货主之后就把他和庄家都告了,现在都在海事法院调解呢。
保险条款是核心,但很多人不愿意看文字,里面弯弯绕绕很多。找我吧,我这买的保险,不对货代追偿。
END
写公众号只是爱好,吃饭还是靠卖保险,帮推荐一下哟。
保障更多,帮同事省时间,帮公司省钱。海空铁一切险,50万货值只要100多块钱保费!
如果需报道/投稿/合作,也可以添加CC微信!
本篇文章来源于微信公众号: 壹流研究院